
郑州:“民告官”案件执法单位须100%出庭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19:55:54
今后,在郑州出现“民告官”情况时,执法单位要保证100%到法院出庭,否则就要被通报。据《工人日报》报道,河南省郑州市政府近日出台《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导规范(试行)》,首次对“民告官”时执法部门态度进行明文规定。有关人士称,此举有利于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过去,在“民告官”案件中,一些执法单位对群众的投诉不闻不问,审理时不出庭,审理后也不执行法院判决。《指导规范》规定,如果今后群众把执法单位起诉到法院,市、县(市、区)政府依法应诉率要达到100%。郑州市法制局局长万建中表示,这一条是硬性规定,执法单位必须出庭,不能躲避。
郑州市法制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规范》不仅是衡量郑州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重要评价体系,也是衡量各级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业绩的客观指标和标尺。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李宏伟认为,郑州市政府出台《指导规范》,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对人民群众的诉求不是置之不理,表明了政府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态度,同时他增强了政府行政部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