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人大工作实践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19:57:46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县级人大工作,必须把握好三个关键环节:
一、突出第一要务,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一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全局,积极主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站在经济社会全局的高度谋划人大工作,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氛围。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督促政府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在实际工作中突出发展的全面性、重视发展的协调性、追求发展的可持续性,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督促各级干部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积极带领全县人民扎实苦干,奋力拼搏,投身发展经济和建设小康社会的浪潮中。二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真搞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点围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决议的落实、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三农”工作、工业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等带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扎实开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及时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调查报告和意见建议,努力消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因素,千方百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人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一要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推进村(居)自治工作,积极开展一事一议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民主管理本辖区的公共事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征集、重大事项向社会公示、重要决策公开听证等民主制度,广开言路,推进决策民主化;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大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督促“一府两院”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认真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改革发展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司法公正,文明行政,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广大人民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进一步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积极构建和谐社会。二要高度关注民生。自觉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放在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督促政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当前要重点解决好灾后重建、就业、教育、医疗、物价、环保、交通、社保等方面的矛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三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积极开展走访选民活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帮助人民排忧解难,指导群众勤劳致富,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扎实苦练内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人大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决策议事水平和工作质量效率。一要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不懈地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增强人大干部职工的理论素质、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准确把握好党委决策和人大决定、遵守党的纪律和依法办事、贯彻党的意图和反映人民意志的关系,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在人大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二要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监督实效。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充分运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方式,突出对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的监督,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问效、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监督质量。三要完善机制,保障工作任务落实。把工作制度建设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机关工作上水平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规范办事、办文、办会程序,不断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保障各项工作协调、高效、有序运转。 (作者系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