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视察报告也应向“可视化”方向发展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20:03:07
开展视察调查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的一种基本方式。长期以来,人们往往把视察报告拘泥于书面材料,把鲜活生动的现实场面变成了枯燥无味的语言文字,不仅使视察效果大打折扣,也容易造成视察报告“失真”。如何创新报告形式,笔者认为,在信息产业高速发展、多媒体技术广泛应用的今天,视察报告也应向“可视化”方向发展。
其一,“可视化”能够提高审议的“准确性”。在撰写视察报告上,往往存在一种写作上的困惑,即某些情景和问题很难用一个准确的词去表达和陈述,“用词不当”和“笔下之误”是常有之事,这样很容易造成“词不达意或偏离实际”。如果在视察过程中把现场的情景录制下来,在会议上进行书面报告的同时,插播实况录像,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来报告视察内容,不仅克服了文字表达上的“不足”, 而且也大大提高了视察报告的准确性。
其二,“可视化”能够提高审议的“积极性”。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视察报告时,经常还会出现这样一种尴尬场面:审议发言心潮澎湃,慷慨激昂,下面却嗡声一片,无精打采,造成台上台下“两重天”。揭其实质,还是因为书面报告平淡乏味,古板老套。如果能把视察过程中看到的成绩和问题都录制下来,在报告发言的同时,进行同步播放,用鲜活生动的事实来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的理性认识,不仅会产生耳目一新的视听效果,也会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审议的积极性。
其三,“可视化”能够提高审议的“全面性”。由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大多为兼职的,不可能每个人都有机会和时间参加每一次视察活动,因此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开展视察调查过程中,往往是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进行实地调查,这样就容易造成未参加视察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跟着感觉走”,人云亦云,随声附和,一旦视察组的意见出现“偏差”,就有可能引起整个视察工作出现“误差”。如果采用现场录像、会场播放的办法,就可以达到人虽未“亲临现场”,但也会有“身临其境”的直观效果,促使未参加视察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其四,“可视化”能够提高审议的“真实性”。在视察结束后要集中听取汇报,进行审议,如果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的视察意见与被视察单位所掌握的情况不尽相同,难免会造成被视察单位“嘴上不说”,但“心中不服”,进而影响后期整改效果。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在报告中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澄清事实,显然单纯用书面材料很难使人“心服口服”。而录像“曝光”则能客观公正、毫不留情、直观清晰地再现真实画面,以不可狡辩的说服力让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被视察单位作出准确判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视察报告“可视化”发展是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人大监督形式的有益探索,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立足实际、敢于破除陈规,注重实践、勇于大胆尝试,讲求实效、善于改进视察报告形式,以全新的视察报告形式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作者单位:河南省西峡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