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人大论坛】人大常委会工作应在“实”上下工夫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07:54
县级人大常委会要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任,真正代表好、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应把工作做实,有所作为。
一、人大监督贵在唯“实”,力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人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但做好人大工作不能面面俱到,不仅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更应该多方面考虑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和通过努力可以解决好的实际问题,通过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推动全局性工作和中心任务的落实,这样人大工作才能有所作为,取得实效。为此,县人大常委会要做到专题审议细化,监督工作硬化,整改落实量化。凡是常委会确定审议的议题,尽量使代表和群众广泛参与,使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更加民意化。在监督工作中,应突出两个重点,一个是发展问题,一个是民生问题,积极推动这两个党委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的解决。如华池县委、县政府立足现状,着眼长远,抢抓机遇,相继实施了县医院整体搬迁、柔远初中扩建、华庆路道路建设、南部新区土地开发等重大项目。在审议《华池县县城总体规划》过程中,华池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政府在科学合理地编制好县城区规划建设的基础上,注重做好搬迁住户及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南部新区开发经过一年多的实施,未发生一例因为纠纷而引起的恶性群体上访事件。同时,常委会每年都把封山禁牧、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定为连续监督议题,确保了监督工作符合全县工作大局的需要,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
二、调查研究重在求“实”,力争参谋到点,审议有据
调查研究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基本功。只有通过调查研究抓住主要矛盾,才能准确客观地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才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才能做到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群众解愁,起好密切党委、政府与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人大常委会要注重调研视察深化,审议监督、决议决定都要先行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吃透下情,保证审议发言言必有的,言必有据,言必有效,不做心中无数的报告,不作无的放矢的决定,为县委科学决策、常委会审议决定提供正确依据。为此,必须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要全面准确。确定调研议题时,要准确把握调研重点,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科学界定调研范围,首先要考虑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工作重点,再综合考虑人代会上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如水利改革发展、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食品卫生安全、新区开发等都是事关县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较为关注的工作。二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是一项细致、艰苦的工作,要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其中特别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详细地了解情况,不能满足于道听途说,一知半解。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产一线,像毛泽东同志要求的那样,“下马看花,过细看花,分析一朵‘花’,解剖一个‘麻雀’”。就是要深入事实,深入问题,深入分析,把握本质,找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对策建议。三要客观实在。调查研究关键在于把真实情况抓实摸透。要敢于反映真情况,敢于讲真话,敢于秉笔直书,揭露矛盾。要事实准确,每一件事、每个问题、每组数字都要准确。如华池县人大常委会在视察县城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沙棘产业开发、县看守所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时,首先派出3个调查小组,带着问题、带着热点、带着难点,分赴乡镇农户、施工现场、工作实地延伸调研,力求掌握全面情况,主任会议在听取调研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认真加以分析,总结经验,提出建议,使视察得出的结论符合县情实际。
三、代表工作主在真“实”,力争面向群众,为民代言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基础,鱼水之情。代表工作直接体现人大的人民性,是了解民生、畅达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的重要渠道。因此,人大常委会要立足实际,带着一颗诚心、一份真情,沉下去,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冷暖,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助群众所需,努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要始终坚持把“三访”活动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之中,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富。一是访贫问苦。作为党和人民的干部,要为人民服务,就是要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时刻以人民群众之忧为忧,以人民群众之乐为乐,这是我们的本分。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亲民之情、体民之苦,尤其是深入偏远山区和贫困家庭,与农民促膝谈心,真诚交友,只要对群众多一份诚心,群众就会贴近一寸,掌握的农业和农村情况也就越真实。本着这个要求,华池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年坚持深入基层,联系代表面90%以上,向代表通报政情,开展帮扶工作,帮助乡村及贫困群众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还有序组织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活动,使常委会工作直接面向群众。二是访富问计。要实现“十二五”宏伟目标,只有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加以落实,才能实现全县人民的期望。但是“坐井观天”脱离现实,光靠我们坐在办公室里想,是想不出来的,即使是想出来的点子,也是缺少实践和不符合群众实际要求的。因此,空想不如实做,进村入户,问计于基层,求教于实践,集结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不断拓宽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渠道,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人大常委会要大力开展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两联系”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征求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意见建议,广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把人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总结出来,从而用来指导实践。三是访老问策。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等老同志就是我们的“镜子”,让他们指出工作中的差错,请教他们对经济社会建设的策略,在他们反映出的问题中挖掘监督线索,寻找突破口,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
四、自身建设须在扎“实”,力争锤炼能力,增强素质
人大常委会要正确和有效行使法定职权,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必须扎扎实实地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议事和决策的水平。一是自重,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是人大工作必须保持的政治方向。要自觉接受县委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决定,紧紧围绕党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从自身职能出发,努力把握监督工作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依法保证党委的意图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区域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实现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统一。二是自强,坚持强化学习。县人大常委会要始终成为勤奋学习、精通业务的集体。比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华池县人大机关大力开展“四比四带头四促进”活动,即比学习,带头提高学识水平,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比思想,带头遵守职业操守,促进团结型机关建设;比工作,带头争创工作佳绩,促进竞争型机关建设;比作风,带头树立良好形象,促进文明型机关建设,人大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能力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重学习、善学习、勤学习的学习氛围日渐浓厚,工作有促进,作风有转变,活动有实效。三是自新,坚持制度建设。社会在发展,人大工作也要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更新。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有效地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必须要有一套突出自身特点和合乎时代进步的制度体系作保障。因此,要加强对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的研究,把行之有效的做法适时加以制度化,制定没有的,完善已有的,一方面建章立制,另一方面抓好制度的遵守和执行。华池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上级的要求,完成了9项常委会工作制度和21项机关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订,规范和保证了各项工作有序运转,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依法进行。四是自律,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走好党的群众路线,做到亲民、爱民,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时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代表人民行使好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紧紧围绕区域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和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扎扎实实、尽心尽力地履行好职责,做到权为民用。要深入贯彻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大力倡导和践行良好风气,顾大局、识大体,自觉维护人大常委会的整体形象,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作者系华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