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人大工作在关注民生上更加深入持久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8:49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话强调,要着重抓好“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工作、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五个重要环节,对地方人大常委会与时俱进,推动人大工作实践创新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地方人大常委会就是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使人大工作在关注民生上更加深入持久,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在监督“一府两院”执法方面更具执行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更具体、更有效;在代表工作上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一、坚持关注民生与保障发展相统一,开展工作监督
要把推动民生问题解决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发展与民生并重,既要高度重视事关本地区、本区域长远发展的重点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更要持续关注与当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使人大工作能够紧扣发展大局,紧贴群众关切。一是监督选题要立足县情、民情。始终围绕产业发展、人居环境、生态治理等重点,及时研究对策措施,通过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确保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强化对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的监督支持,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高度重视信访案件办理,依法解决好涉法涉诉、干部作风等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加强综合分析和限期督办,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二是审议议题要重点突出。要选取有广度、有深度的审议议题。年初,要通过召开部分人大代表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审议议题初稿,向政府职能部门印发征求意见后再完善再敲定,形成立足县情实际、体现区域特色、突出人大工作重心的议题,将群众最盼望、最关切、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入人大常委会监督重点,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一步筛选,纳入常委会审议议题,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增强人大工作透明度,方便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强化执行力。三是审议意见督办力求实效。人大常委会要贯彻落实重点建议、审议意见分工督办责任制,在规定时限内将审议意见书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送达“一府两院”执行,督办副主任和人大相关委员要全面了解审议意见办理过程,审查办理结果,对办理不到位的,要提出继续办理要求,常委会要跟踪检查评比评价,严格实施监督问责,可视情况,分别采取下达《整改意见书》、询问、质询等措施,确保审议意见落实到位。
二、坚持为民代言与贯彻党的主张相统一,决定重大事项
讨论、决定本县、本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论做何种工作,说到底都是为人民服务。这一基本定位,什么时候都不能含糊、不能淡化。”地方人大常委会一定要坚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统一,按照履职议大事、着力保民生、全力促发展的要求,把贯彻党的主张同代表人民意志有机统一起来,尤其要着眼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住房、收入分配、征地拆迁、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重大事项的决定,切实做到调研时深入一线,了解民情,找准问题;审议时切准要害,广泛集中民智,共谋强县方略,共商富民大计;票决时充分反映民意,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既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利,又保证党委的决策意图在人民群众中得到贯彻和执行。比如,城镇规划的审查批准要提前介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使规划充分体现群众意愿和新型城镇化体系建设要求,作出凸显县域特色、体现协调发展,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决议决定;产业结构调整,要深入调研,对比分析,克服急功近利思想和短期行为;对果品产业发展、生态体系建设等重点内容要专题调研,听取专项报告,广泛征集建议意见,依法作出相关决议。
三、坚持保障职权发挥与提升履职能力相统一,开展代表工作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是人大工作的活力源泉。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指出,“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认真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充分表明党中央把密切联系群众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对强化代表的学习培训,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新要求。让民意表达更及时更顺畅,这必将成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工作实践创新的重点。一是要不断创新和改进代表联系方式。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定期参加代表小组活动,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倾听代表心声,收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分期、分批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组织开展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使代表联系更加紧密,更加经常;要强化对代表事迹的宣传,运用网络、电视、宣传栏等形式,不间断地宣传报道人大代表履职先进事迹,切实增强公众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在人大代表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二是要畅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近年来,我们通过“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完善代表学习制度、公开代表联系方式、设立代表接待选民日等实践活动,拓展代表发挥作用的平台,畅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各级人大代表共收集建议意见1000多条,帮助处理解决具体问题400多件,有一部分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借鉴,促进了面上问题的解决。比如扩大果品产业规模,县城综合整治,县一中、县医院的扩建等先后被县委列入该年度内要办的十件实事,跟进落实。我们组织开展的代表小组“五个一”活动、“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先后在省内工作座谈会上交流发言,得到了充分肯定。但是,县一级人大代表素质相对较差、履职能力不高的现状,短期内仍然无法解决。人大常委会要在重视发挥代表主体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制度,组织代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代表执行职务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使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为代表发挥作用奠定基础。三是要激发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关系到代表作用的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在积极办理代表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的同时,要认真督促“一府两院”承办的议案和建议。要突出重点,分工督办,跟踪问效,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要督促落实重新办理;代表任期内必须向选民汇报一次执行职务情况,回答选民的提问,接受选民的监督,使代表心怀爱民之情不能马虎,肩负为民之责不敢懈怠。(作者系庄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一、坚持关注民生与保障发展相统一,开展工作监督
要把推动民生问题解决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发展与民生并重,既要高度重视事关本地区、本区域长远发展的重点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更要持续关注与当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使人大工作能够紧扣发展大局,紧贴群众关切。一是监督选题要立足县情、民情。始终围绕产业发展、人居环境、生态治理等重点,及时研究对策措施,通过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确保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强化对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的监督支持,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高度重视信访案件办理,依法解决好涉法涉诉、干部作风等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加强综合分析和限期督办,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二是审议议题要重点突出。要选取有广度、有深度的审议议题。年初,要通过召开部分人大代表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审议议题初稿,向政府职能部门印发征求意见后再完善再敲定,形成立足县情实际、体现区域特色、突出人大工作重心的议题,将群众最盼望、最关切、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入人大常委会监督重点,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一步筛选,纳入常委会审议议题,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增强人大工作透明度,方便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强化执行力。三是审议意见督办力求实效。人大常委会要贯彻落实重点建议、审议意见分工督办责任制,在规定时限内将审议意见书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送达“一府两院”执行,督办副主任和人大相关委员要全面了解审议意见办理过程,审查办理结果,对办理不到位的,要提出继续办理要求,常委会要跟踪检查评比评价,严格实施监督问责,可视情况,分别采取下达《整改意见书》、询问、质询等措施,确保审议意见落实到位。
二、坚持为民代言与贯彻党的主张相统一,决定重大事项
讨论、决定本县、本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论做何种工作,说到底都是为人民服务。这一基本定位,什么时候都不能含糊、不能淡化。”地方人大常委会一定要坚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统一,按照履职议大事、着力保民生、全力促发展的要求,把贯彻党的主张同代表人民意志有机统一起来,尤其要着眼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住房、收入分配、征地拆迁、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重大事项的决定,切实做到调研时深入一线,了解民情,找准问题;审议时切准要害,广泛集中民智,共谋强县方略,共商富民大计;票决时充分反映民意,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既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利,又保证党委的决策意图在人民群众中得到贯彻和执行。比如,城镇规划的审查批准要提前介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使规划充分体现群众意愿和新型城镇化体系建设要求,作出凸显县域特色、体现协调发展,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决议决定;产业结构调整,要深入调研,对比分析,克服急功近利思想和短期行为;对果品产业发展、生态体系建设等重点内容要专题调研,听取专项报告,广泛征集建议意见,依法作出相关决议。
三、坚持保障职权发挥与提升履职能力相统一,开展代表工作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是人大工作的活力源泉。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指出,“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认真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充分表明党中央把密切联系群众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对强化代表的学习培训,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新要求。让民意表达更及时更顺畅,这必将成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工作实践创新的重点。一是要不断创新和改进代表联系方式。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定期参加代表小组活动,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倾听代表心声,收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分期、分批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组织开展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使代表联系更加紧密,更加经常;要强化对代表事迹的宣传,运用网络、电视、宣传栏等形式,不间断地宣传报道人大代表履职先进事迹,切实增强公众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在人大代表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二是要畅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近年来,我们通过“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完善代表学习制度、公开代表联系方式、设立代表接待选民日等实践活动,拓展代表发挥作用的平台,畅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各级人大代表共收集建议意见1000多条,帮助处理解决具体问题400多件,有一部分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借鉴,促进了面上问题的解决。比如扩大果品产业规模,县城综合整治,县一中、县医院的扩建等先后被县委列入该年度内要办的十件实事,跟进落实。我们组织开展的代表小组“五个一”活动、“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先后在省内工作座谈会上交流发言,得到了充分肯定。但是,县一级人大代表素质相对较差、履职能力不高的现状,短期内仍然无法解决。人大常委会要在重视发挥代表主体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制度,组织代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代表执行职务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使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为代表发挥作用奠定基础。三是要激发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关系到代表作用的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在积极办理代表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的同时,要认真督促“一府两院”承办的议案和建议。要突出重点,分工督办,跟踪问效,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要督促落实重新办理;代表任期内必须向选民汇报一次执行职务情况,回答选民的提问,接受选民的监督,使代表心怀爱民之情不能马虎,肩负为民之责不敢懈怠。(作者系庄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