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闭幕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甘肃省暂住人口管理暂行办法》等28项地方性法规不同程度地被修改,并将从即日起施行。修改后的《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增加了以下内容: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被侵权人可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向销售者请求赔偿。生产和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产品标示、质量证明文件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等值以下罚款。
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甘肃省禁止赌博条例》等11项法规、决议已从9月29日起正式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