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宁 坚决杜绝信访案件“一转了之”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2 12:38:02
“信访工作是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体察民情、联络群众、决定重大事项的重要渠道;是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议题选择的重要内容,更是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好、实现好、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条重要途径。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加大督查和督办力度,坚决杜绝人大信访‘一转了之’现象,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近日,甘肃省静宁县人大常委会针对批转给县法院有关信访件未得到认真办理的情况,专门召开会议向有关单位提出要求,并对该件进行了督办。
据悉,静宁县细巷乡一村民厚某在2007年因抚恤金返还纠纷一案上诉县法院,该案在判决生效后法院未能及时执行,致使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后逃匿。由于申请执行人厚某系未成年人,患重病无钱救治。今年8月,厚某赴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立即向县法院进行了转办。但县法院未进行彻底办理,只上报文件进行说明,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申请人说不出被执行人财产准确信息、办案经费紧张,存在强调客观困难多、采取积极措施少的问题进行解释。为此,
会上,静宁县人大常委会明确要求县法院要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弱势群体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该案执行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认真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采取果断有效措施,确保案件于
会议还明确提出,要按照“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原则,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以热情宽容的态度善待群众,认真耐心听取他们的诉求,切实做到接访登记、研究处理、交办落实和结果反馈“四个百分之百”,真心诚意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把信访工作与人大各项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把群众信访反映的司法不公、执法粗放等问题作为重点信访案件来抓,对不尽职责、激化矛盾的部门和单位依法进行监督,督促他们及时有效地解决所反映的问题,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平安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