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泽 组成人员连续两次不出席常委会会议将被通报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2 12:39:06
近日,为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整改方案措施,甘肃省临泽县人大常委会修订完善了两项“议事规则”和一项“守则”,即该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既方便了该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修订的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新增加或修订的条款达10余处之多,如针对“监督公开”这一要求就规定“常委会会议审议议案、决定重大事项等情况要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针对会议召开准备事项明确了“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应当在会议举行7日以前,将开会日期、地点及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并将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草案、报告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等内容。另外,规则还就如何确定公民旁听会议进行了详细规定,使常委会会议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
新修订的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就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范围作了更进一步的明确,新增加了“讨论常委会开展的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等工作方案,讨论决定需要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报告、决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等草案,听取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跟踪督办审议意见、执法建议、代表建议意见批评的落实情况”等10余项条款,更加有利于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
新修订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还明确规定,组成人员连续两次无故不出席常委会会议或一年内累计4次不出席常委会会议的,在每年年底或年初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必要时由主任会议建议其辞去在常委会中的有关职务;同时,还要求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次数,一年内不得少于3次,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感到了明显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