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克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了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2 12:39:06
日前,甘肃省阿克塞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09年9月起,已列入县财政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单位和个人各承担6%的基础上提高至10%,紧跟全市平均水平。这不仅为全县干部职工办了一件实事,也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干部职工住房问题的高度关切。
这一政策的调整,还要从阿克塞县人大常委会的一次调研工作说起。
人大调研 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标准偏低
“目前我县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政策不够到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标准偏低,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符。”
“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0多年维持不变,相对不断上升的房价造成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下降。希望尽快上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阿克塞县人大常委会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了解到部分代表及群众普遍反映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偏低,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及房价上涨实际不相符,希望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规范缴存基数,建立起与房价水平相联系的长效机制,让欧洲足球锦标赛职工从住房公积金制度中受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哈泰明确表示,“住房问题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代表和群众关心的就是人大关注的。”
根据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很快组成专题调研组,就住房公积金问题深入县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房管局等单位进行了调研。调研了解到:阿克塞县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制度于1997年实施,当时正处于县城搬迁阶段,县上确定的补助标准是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0%,这一制度的实施为加快县城搬迁、改善干部职工住房条件起到了积极作用。2005年,县财政局、人事局、房改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补助标准的通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标准由10%降至6%,个人也按6%的标准从工资中扣除。自2007年以来,根据有关政策全县大幅提高职工津贴补贴标准,但所增加的津贴补贴部分未按照6%的比例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导致现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偏低。
县委重视 主要领导批示,请政府提出办理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财政供给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计提标准的调研报告》形成后,专题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研究。
“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是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改善干部职工住房条件,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的重要措施。住房公积缴存比例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统一。现执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职工改善住房的需求。”基于这样的认识,经主任会议讨论后,县人大常委会就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出了建议: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均财力状况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标准恢复至10%,并随财力增长逐年提高,实行动态化管理;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缴存额每年核定一次,并严格按确定的补助标准进行计提,保证职工利益不受损失。
2009年7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报告呈送县委。县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请县政府领导阅示,提出办理意见。
政府落实 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提高至10%
县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报告经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房管局联合开展调查工作,在认真核算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实施办法。
2009年9月13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房管局《关于财政供给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计提标准的请示》,经过研究,同意了县财政局等3部门提出的意见,决定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提高至10%,即:财政补贴职工月工资总额的10%,个人缴纳月工资总额的10%。县财政全年增加财政补贴168万元。
对于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县房改办负责人表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后,职工享受的福利待遇也随之增加,将使职工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我县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增长带来的欧洲足球锦标赛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