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肃州区人大常委会跟踪调查区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草原、湿地保护的决定》情况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2 12:39:21
去年依法作决定 今年跟踪看成效
近日,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草原、湿地保护的决定》情况汇报,并进行了满意度票决。
去年10月份,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在对全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开展调查时发现:尽管该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个别领域,特别是草原、湿地保护方面却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个别乡镇、村组乱挖滥垦,人为破坏草原、湿地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地方情况还比较严重。为此,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在组织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了《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草原、湿地保护的决定》。
《决定》在分析全区草原、湿地保护工作总体情况的基础上,明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制定草原、湿地资源保护总体规划;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乱挖滥垦草原、湿地;禁止在草原、湿地上铲挖草皮、泥炭;禁止在草原、湿地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修建任何非保护性截水、取水或排水设施;禁止向草原、湿地排放废水、废气、废渣及其他有害污染物和倾倒废弃物;严格控制在草原、湿地打井提取地下水,维持草原、湿地生态系统的平衡;严格控制征用、占用和开发利用草原、湿地;对毁坏草原、湿地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对已被破坏,造成沙化、盐碱化、石漠化,生态功能退化的草原、湿地,采取措施,责令限期进行恢复。
一年过去了,《决定》中的各项规定究竟落实得如何?被破坏的草原、湿地是否已经恢复原貌?带着这些疑问,肃州区人大常委会把跟踪督查《决定》落实情况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列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9~10月,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的调查组先后两次来到清水河沿线和银达镇、铧尖乡、黄泥堡乡,实地察看了草原、湿地保护情况。代表们欣慰地看到:因开挖鱼池被破坏的草地已逐渐恢复生机,马营岗滩等主要的草原、湿地区全部实现了围栏封育,保护区周围的标牌、界桩随处可见。
一个月后的第十八次常委会会议上,区政府所作的专题汇报介绍得更加详细:《决定》出台后,区政府立即组织人力深入调查,摸清了全区草原、湿地类型及分布情况,编制完成了草原、湿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将草原、湿地保护与落实市政府禁止“无序开荒、无序打井、无序移民”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加大法律法规和《决定》的宣传力度,全面落实了人工种植、围栏封育、防火灭鼠等各项保护措施,严厉查处了银达镇六分村擅自在草原开挖鱼池等违法行为18起,草原、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根据调查和听取汇报的情况,参会的1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区政府的专项汇报进行票决,满意3票,基本满意10票,不满意1票,政府专项汇报被通过。
虽然票决结果较好,但审议过程并非一帆风顺。票决前,有参会代表指出:尽管区政府作出了积极努力,但当前草原、湿地保护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部分违法开挖的鱼池没有人工填埋,自然恢复成效不大;与毗邻县区界限不清,草原纠纷时有发生,破坏草原、湿地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等。与会的农牧、林业等主管部门负责人神情凝重,当场表示,会后一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代表的意见。
会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柱邦表示:草原、湿地保护是长期性的工作,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也非一朝一夕之功。今后,常委会还要进一步跟踪检查《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