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0日,甘肃省张掖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国黑河流域(张掖)湿地保护工程2009年度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的报告》等专题报告时,首次使用了票决制,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专题工作报告的满意度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了表决。
2009年以来,张掖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组织力量深入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调研,并以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求县区人大机关、市县人大代表对加强和改进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有的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应在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上下功夫,切实发挥好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有的县区人大机关工作者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设立时间短,应借鉴外地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这些意见和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研究后认为切实可行,予以了积极采纳。
2009年9月28日,张掖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修改〈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四项制度的决定》的议案后,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四项制度的决定》。根据《决定》规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专项工作报告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表决。专项工作报告获得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满意、基本满意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始得通过。未获得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满意、基本满意三分之二以上票数的专项工作报告,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由原报告机关重新报告”。
2009年11月11日,张掖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希珍建议,既然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已经对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作出了实行票决制的规定,我们就要严格执行,从本次常委会开始对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2009年11月20日,张掖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国黑河流域(张掖)湿地保护工程2009年度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报告》、《关于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后,参会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上述4项专题工作报告的满意度进行了测评。经测评,4项专题工作报告的满意、基本满意率均超过了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
出席会议的一位常委会委员深有感触地说,采取票决制不仅是对政府工作的促进,同时也改变了人大常委会“议而不决”的监督形式。既可以激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政府工作情况,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也必将促使市政府组成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和群众观念,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