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县:人大工作创新有实招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10-21 21:06:41
本报讯 (通讯员 安华)近年来,甘肃省宁县人大常委会在依法行使人大各项职权的实践中,注重传承和借鉴历届人大工作经验,大胆借鉴外地成功做法,尝试推行一些新的举措,着力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
在人事监督中推出“五项”监督举措。为强化受任干部的法律观、责任感,先后推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前考察、供职发言、就职宣誓、递交任职工作总结和新闻媒体作典型报道等监督举措,并严格推行人事任免办法,规范任免程序,使人大常委会对受任干部的任前监督与任后监督有机结合,受任干部的人大意识普遍增强。
推行“代表履职卡”,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办法,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中建立代表履行职务管理系统,全面推行代表履职卡制度,改变了人大代表“届内无履职记载,届满无履职档案”的状况;广泛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增强了代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增强了代表工作活力。
尝试开展对垂管部门的工作评议。针对一些垂直管理部门处于监督“真空”地带,而人民群众又反响较大的实际,宁县人大常委会从行政执法的角度,组织人大代表对其工作进行评议,使人大监督触角得以延伸,填补了监督“空档”。工作评议推行以来,有效促进了县域范围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勤政廉政建设及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
推出“八制”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为了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在总结历年经验的基础上,推出对“一府两院”汇报材料的会前初审制、汇报主体规范制、审议确定中心发言制、审议意见把关审定制及专文送达制、常委会进行跟踪督查制、“一府两院”定期汇报制、常委会采取票决制等八项监督机制。这些制度自运行以来,对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收到了极为明显的成效。
在人事监督中推出“五项”监督举措。为强化受任干部的法律观、责任感,先后推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前考察、供职发言、就职宣誓、递交任职工作总结和新闻媒体作典型报道等监督举措,并严格推行人事任免办法,规范任免程序,使人大常委会对受任干部的任前监督与任后监督有机结合,受任干部的人大意识普遍增强。
推行“代表履职卡”,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办法,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中建立代表履行职务管理系统,全面推行代表履职卡制度,改变了人大代表“届内无履职记载,届满无履职档案”的状况;广泛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增强了代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增强了代表工作活力。
尝试开展对垂管部门的工作评议。针对一些垂直管理部门处于监督“真空”地带,而人民群众又反响较大的实际,宁县人大常委会从行政执法的角度,组织人大代表对其工作进行评议,使人大监督触角得以延伸,填补了监督“空档”。工作评议推行以来,有效促进了县域范围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勤政廉政建设及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
推出“八制”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为了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在总结历年经验的基础上,推出对“一府两院”汇报材料的会前初审制、汇报主体规范制、审议确定中心发言制、审议意见把关审定制及专文送达制、常委会进行跟踪督查制、“一府两院”定期汇报制、常委会采取票决制等八项监督机制。这些制度自运行以来,对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收到了极为明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