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祝:“六项措施”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实效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04-28 09:34:38
本报讯 (通讯员 陈泽武)近年来,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在法律监督方面,采取六项措施,着力强化监督实效。
强化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监督。天祝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对全县“六五”普法工作进行验收;以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法律宣传普及月等为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增强法治观念,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工作意见的报告,全力推动“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强化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天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环保法、税收征管法、义务教育法、食品安全法、畜牧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县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保证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得到积极有效的贯彻执行。
强化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天祝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县“法检”两院工作报告,走访调查、交办督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和参加“法院开放日”“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
加强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天祝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了《天祝藏族自治县草原条例》,对编制2018~2022年立法规划工作进行了安排。对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备案,将县人大常委会形成的48件规范性文件报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备案。
坚持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天祝县人大常委会规范了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和工作程序,切实履行人大决定重大事项职能。如对炭山岭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修编情况、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推动了重大事项决议决定的有效落实。
加强制度建设。天祝县人大常委会先后修订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暂行办法、人事任免办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等。各乡镇人大普遍建立健全评议站所工作制度、“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接待选民制度、向选民述职制度等,用各项制度有效推动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
强化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监督。天祝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对全县“六五”普法工作进行验收;以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法律宣传普及月等为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增强法治观念,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工作意见的报告,全力推动“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强化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天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环保法、税收征管法、义务教育法、食品安全法、畜牧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县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保证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得到积极有效的贯彻执行。
强化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天祝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县“法检”两院工作报告,走访调查、交办督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和参加“法院开放日”“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
加强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天祝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了《天祝藏族自治县草原条例》,对编制2018~2022年立法规划工作进行了安排。对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备案,将县人大常委会形成的48件规范性文件报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备案。
坚持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天祝县人大常委会规范了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和工作程序,切实履行人大决定重大事项职能。如对炭山岭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修编情况、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推动了重大事项决议决定的有效落实。
加强制度建设。天祝县人大常委会先后修订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暂行办法、人事任免办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等。各乡镇人大普遍建立健全评议站所工作制度、“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接待选民制度、向选民述职制度等,用各项制度有效推动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