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宁:“12345”工作法有效提高乡镇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09-05 09:53:51
自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定西试点工作会议召开以来,甘肃省正宁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坚持把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紧扣乡镇人大法定职责,与时俱进、创新思路,大力推广“12345”工作法,有效提高了乡镇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突出党的领导“一根”主线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从深化思想认识入手,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县人大工作会议,举办了乡镇人大工作者业务培训班。
通过层层学习,使基层人大工作者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法定职权和工作程序,深刻认识了党的领导与人大监督、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到位不越位、解难不为难、支持不代替、过问不干预”,确保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同心同向、同步合拍,保证了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切实履行法定职权 依法开好“两个”会议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每年乡镇人代会的次数、会期、议程、大会主席团人员构成和闭会期间人大主席团会议的组织、议题。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明确要求,乡镇人代会每年不少于两次,如遇重大事项决定、选举等重大议题,经人大主席团依法决定,可增开会议。没有选举事项,会期不少于1天;有选举事项,会期不少于2天。乡镇长、副乡镇长及政府部门负责人不得担任主席团成员。会前认真扎实筹备,积极向乡镇党委汇报;会中依法召开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和全体会议。会议议程根据实际需要和会议内容,合理安排。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政府、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审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及民政工作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组织新当选的人大、政府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主席团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召集主持,主要围绕乡镇党委中心工作、政府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要法律法规实施,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研究决定视察、调研、评议和执法检查议题,讨论制定活动方案,形成专题报告,提交乡镇人代会审议。
通过对乡镇人代会和主席团会议各个环节工作的细化,正宁县人大常委会有效破解了乡镇人代会召开不够严密规范、主席团会议人大主席单打独斗的难题,进一步提高了乡镇人代会质量和主席团的履职成效。
规范机构人员设置 加强“三大”工作保障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学习借鉴定西试点经验,10个乡镇均成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配备办公室主任1名、人大专干1-2名;落实了办公地点,配齐了电脑、打印机、桌椅及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将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每个镇每年列支人大工作经费5万元、乡3万元;县、乡人大代表每年活动经费分别提高到每人1200元和800元,为乡镇人大依法履职提供了物质保障。
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按照便于组织、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在10个乡镇、2个社区和县城建成“人大代表之家”13个;将省、市、县、乡691名代表混编成107个代表小组,推选了代表小组组长,逐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大组织网络,为乡镇人大依法履职提供了组织保障。
为了以制度的形式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加以规范,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了“六有四簿六制度”(六有:有固定场所和标志、有制度、有计划、有召集人和联络员、有代表公示栏、有经费保障;四簿:代表活动登记簿、代表接待选民登记簿、人大代表信息登记簿、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簿;六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接受选民监督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制度),为乡镇人大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
注重人大监督实效 严格规范“四项”活动
依法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评议等4项活动,既是人大代表了解村情民意、反映群众意见的基础,也是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方式。
针对2016年换届以后,全县新当选人大主席多、业务生、角色普遍转换慢、人大工作程序不熟悉等突出问题,正宁县人大常委会聚焦瓶颈短板,坚持问题导向,从规范闭会期间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评议程序入手,采取依法指导和现场练兵相结合的方式,制定下发了代表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办法,制作了流程图,从议题选定、人员培训、活动方式、报告撰写、大会审议、整改落实等环节绘制了路线图,明确了时间表,提出了规范化工作要求。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先后邀请10名乡镇人大主席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发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专题调研,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和住建、教体、统计、文广、人社等部门的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选派2名人大主席参加了全省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提高了乡镇人大主席的整体素质,推动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评议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实现“五大”工作突破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乡镇人大一项全局性、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牢固树立人大代表主体理念,在能力素质提升、联系选民、意见建议办理、述职评议和退出5个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取得了较大突破。
为了走出乡镇人大代表乡镇培训的惯性思维定势,县人大常委会采取请进来和派下去相结合的办法,邀请省人大代工委相关负责人作了代表法专题辅导;由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牵头抓总,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法、代表法以及如何履行代表职责等内容,巡回10个乡镇轮流解读培训,开阔了乡镇人大代表视野,使其增长了见识,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为了拓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载体,县人大常委会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广泛深入开展“三联三帮五带头”主题实践活动(三联:每个人大代表至少联系三户贫困户;三帮:帮助每户贫困户掌握一项农业实用技术、落实一个致富项目、解决一个具体困难;五带:带头学法守法、带头发展经济、带头履行代表职责、带头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带头倡导文明新风),搭建了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平台,丰富了活动内容,在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民生改善、推动科学发展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为了激发代表建言献策热情,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意见建议作为履行监督权的主要抓手,畅通代表意见建议提出渠道,规范受理、交办、办理、答复程序,乡镇人代会代表意见建议从无到有,实现了零突破。
为了强化代表履职监督,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出台了乡镇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办法,要求乡镇人大每年安排大会,述职代表人数不能少于辖区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凡述职评议不满意率超过30%的,由乡镇人大主席团派员进行诫勉谈话;不满意率超过50%的,建议辞去人大代表职务,从制度层面首次对代表述职评议提出量化要求,增强了可操作性。
为了打破代表能进不能出的“终届制”,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代表法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乡镇人大代表罢免、终止、暂停、辞职条件及程序。凡因健康原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动、连续两次不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违法违纪情节严重的,都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辞去代表职务。这些规定,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为乡镇人大工作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张小锋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突出党的领导“一根”主线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从深化思想认识入手,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县人大工作会议,举办了乡镇人大工作者业务培训班。
通过层层学习,使基层人大工作者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法定职权和工作程序,深刻认识了党的领导与人大监督、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到位不越位、解难不为难、支持不代替、过问不干预”,确保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同心同向、同步合拍,保证了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切实履行法定职权 依法开好“两个”会议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每年乡镇人代会的次数、会期、议程、大会主席团人员构成和闭会期间人大主席团会议的组织、议题。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明确要求,乡镇人代会每年不少于两次,如遇重大事项决定、选举等重大议题,经人大主席团依法决定,可增开会议。没有选举事项,会期不少于1天;有选举事项,会期不少于2天。乡镇长、副乡镇长及政府部门负责人不得担任主席团成员。会前认真扎实筹备,积极向乡镇党委汇报;会中依法召开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和全体会议。会议议程根据实际需要和会议内容,合理安排。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政府、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审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及民政工作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组织新当选的人大、政府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主席团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召集主持,主要围绕乡镇党委中心工作、政府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要法律法规实施,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研究决定视察、调研、评议和执法检查议题,讨论制定活动方案,形成专题报告,提交乡镇人代会审议。
通过对乡镇人代会和主席团会议各个环节工作的细化,正宁县人大常委会有效破解了乡镇人代会召开不够严密规范、主席团会议人大主席单打独斗的难题,进一步提高了乡镇人代会质量和主席团的履职成效。
规范机构人员设置 加强“三大”工作保障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学习借鉴定西试点经验,10个乡镇均成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配备办公室主任1名、人大专干1-2名;落实了办公地点,配齐了电脑、打印机、桌椅及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将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每个镇每年列支人大工作经费5万元、乡3万元;县、乡人大代表每年活动经费分别提高到每人1200元和800元,为乡镇人大依法履职提供了物质保障。
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按照便于组织、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在10个乡镇、2个社区和县城建成“人大代表之家”13个;将省、市、县、乡691名代表混编成107个代表小组,推选了代表小组组长,逐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大组织网络,为乡镇人大依法履职提供了组织保障。
为了以制度的形式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加以规范,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了“六有四簿六制度”(六有:有固定场所和标志、有制度、有计划、有召集人和联络员、有代表公示栏、有经费保障;四簿:代表活动登记簿、代表接待选民登记簿、人大代表信息登记簿、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簿;六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接受选民监督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制度),为乡镇人大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
注重人大监督实效 严格规范“四项”活动
依法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评议等4项活动,既是人大代表了解村情民意、反映群众意见的基础,也是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方式。
针对2016年换届以后,全县新当选人大主席多、业务生、角色普遍转换慢、人大工作程序不熟悉等突出问题,正宁县人大常委会聚焦瓶颈短板,坚持问题导向,从规范闭会期间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评议程序入手,采取依法指导和现场练兵相结合的方式,制定下发了代表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办法,制作了流程图,从议题选定、人员培训、活动方式、报告撰写、大会审议、整改落实等环节绘制了路线图,明确了时间表,提出了规范化工作要求。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先后邀请10名乡镇人大主席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发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专题调研,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和住建、教体、统计、文广、人社等部门的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选派2名人大主席参加了全省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提高了乡镇人大主席的整体素质,推动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评议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实现“五大”工作突破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乡镇人大一项全局性、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牢固树立人大代表主体理念,在能力素质提升、联系选民、意见建议办理、述职评议和退出5个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取得了较大突破。
为了走出乡镇人大代表乡镇培训的惯性思维定势,县人大常委会采取请进来和派下去相结合的办法,邀请省人大代工委相关负责人作了代表法专题辅导;由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牵头抓总,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法、代表法以及如何履行代表职责等内容,巡回10个乡镇轮流解读培训,开阔了乡镇人大代表视野,使其增长了见识,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为了拓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载体,县人大常委会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广泛深入开展“三联三帮五带头”主题实践活动(三联:每个人大代表至少联系三户贫困户;三帮:帮助每户贫困户掌握一项农业实用技术、落实一个致富项目、解决一个具体困难;五带:带头学法守法、带头发展经济、带头履行代表职责、带头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带头倡导文明新风),搭建了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平台,丰富了活动内容,在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民生改善、推动科学发展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为了激发代表建言献策热情,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意见建议作为履行监督权的主要抓手,畅通代表意见建议提出渠道,规范受理、交办、办理、答复程序,乡镇人代会代表意见建议从无到有,实现了零突破。
为了强化代表履职监督,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出台了乡镇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办法,要求乡镇人大每年安排大会,述职代表人数不能少于辖区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凡述职评议不满意率超过30%的,由乡镇人大主席团派员进行诫勉谈话;不满意率超过50%的,建议辞去人大代表职务,从制度层面首次对代表述职评议提出量化要求,增强了可操作性。
为了打破代表能进不能出的“终届制”,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代表法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乡镇人大代表罢免、终止、暂停、辞职条件及程序。凡因健康原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动、连续两次不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违法违纪情节严重的,都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辞去代表职务。这些规定,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为乡镇人大工作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张小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