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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洮县洮阳镇椒山社区立法信息采集点的具体实践及工作思考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5-05-13 11:39:00

 
  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是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一种具体形式,旨在通过有效的渠道收集和反馈基层群众对法律和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这些点通常位于村社区、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地,旨在通过更加贴近群众的方式,了解群众的立法需求和意愿。椒山社区位于临洮县城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人口密集,基于这些因素考虑,依托椒山社区人大代表工作室建立了椒山社区立法信息采集点,2022年6月,被确定为定西市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积极探索工作机制,畅通民意征集渠道,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实事求是反映基层意见建议,将椒山社区立法信息采集点建设成为立法征询“直通车”、民意收集“彩虹桥”,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载体和靓丽品牌。
  一、社区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的具体实践
  为充分发挥椒山社区立法信息采集点“直通车”“彩虹桥”作用,椒山社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临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形成“五个聚“椒””工作模式,形成了全覆盖、全方位、闭环式、接地气的工作链条,完善了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健全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丰富了民主立法的工作实践,拓宽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
  (一)聚“椒”组织机构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推行“立法信息采集点+代表工作室”站点互融模式,充分利用“人大代表工作室”直接联系群众的优势,设立立法信息采集点,实现“一个场所、两块牌子、两种职能”,最大程度发挥代表工作室和立法信息采集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双载体、双平台作用。按照有固定阵地、有标识牌、有规章制度、有宣传窗口、有网络平台、有工作档案的“六有标准”完成联系点软硬件建设,高标准打造立法信息采集点。规范采集点的组织架构,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席团主导、政府依托、基层群众积极参与、立法信息采集点有效延伸、信息采集员无缝衔接的“金字塔”式体系,为高质高效征集立法建议搭建了更加顺畅便捷的工作机制。明确功能定位和工作职责,从时限办理、意见建议征询、联席会议、信息采集员、工作结合、工作保障六个方面对立法信息采集点的工作进行了制度规定,为立法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采取接收任务、制定方案、解读宣传、征求意见、反馈上报、立卷归档等6个步骤流程,完成意见征询任务,推动联系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通过升级人大工作阵地功能,打破原有体制束缚,形成500平方米立法信息采集点主阵地,设置打造信息化、智能化的开门纳谏新空间。信息采集点如同无数小雷达,深入社区,做到实时、实地、实况掌握居民心声,为社会建设、社区治理积极献计献策,让加装电梯、老年食堂等民心工程走深走实。
  (二)聚“椒”人才队伍建设,赋能高效发展。依托人大代表工作室、政协协商议事室、矛盾纠纷调解室等功能活动室,结合“为良法做贡献、为善治树样板村(居)民议事活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走访大整治及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发挥社区“同心圆”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椒山社区可持续法治服务体系。一是协调人大代表队伍,以镇人大主席为立法联络员,有效整合24名县、镇人大代表力量,发展以12名信息采集员为主,社会法律人士等为辅的信息采集员队伍,为群众实时反馈立法需求和意见建议广开门路。二是统筹法律顾问队伍,在洮阳镇立法联络点办公室协调下,实现法律资源向社区倾斜,积极挖掘培养甘肃洮珠、甘肃洮鼎等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人士参与法律法规解读和专业咨询,为信息采集点提供法学人才保障;三是完善志愿服务队伍,按照思想觉悟高、综合素质强、群众基础好的标准,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司法从业人员、学校教师、社区服务工作者和物业管理工作者等各行各业,通过认真筛选和考察,聘请 8名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员充实到立法信息采集员队伍中,实现立法建议采集工作融入群众工作中,形成了全覆盖、多方位的参与基层立法工作网络格局。
  (三)聚“椒”民情民意表达,探索工作方法。以“基层视角、关注立法,贴近民心、汇聚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为主题,联动社区治理服务资源,有效开展法制培训和普法宣教等各项工作,积极将立法信息采集工作嵌入到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整体工作业务中。充分利用志愿者服务站、红色议事厅、爱心驿站等各类载体搭建立法信息采集点活动阵地,拓展群众参与的方式和途径。一是在线上利用“魅力洮阳”微信公众号,“我对立法有话说”意见建议征询二维码,定期发布相关法律条例,公布征求意见内容,在椒山铭苑广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区域设置立法信息采集民意收集箱,发放宣传页、悬挂横幅、电子滚动屏幕循环播放法制宣传内容,启动“图书角”学法堂等,深入开展立法意见建议采集工作。二是在线下采取走访入户、座谈交流、调查问卷、书面征求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椒山社区瑞江花园小区年久失修,房顶漏水,居民代表、物业、相关部门聚“椒”议事,难题得到解决,把群众烦心事化解在家门口。三是坚持“一引领三结合”工作模式,即坚持党建引领,将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工作与代表工作、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普法宣传三项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通过走访宣传、定期开展居民议事会、法治讲座、道德大讲堂等活动,听取居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探索出了一条立法信息采集工作机制。
  (四)聚“椒”中心工作融合,增强整体合力。坚持将立法信息采集工作与代表工作、基层社会治理、普法宣传三项工作相结合,努力使立法信息采集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一是与代表工作相结合,通过组织人大代表、信息采集员参加围绕当前政府重点工作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提供最鲜活的素材。2021年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征集到的“鼓励农村专业人才创办和引办农业经营实体,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的意见建议,被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采纳,并写入了法律文本。立法信息采集点的作用发挥,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延伸,采集点设立以来,解决群众来信来访45件,调处矛盾纠纷72件,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回应了群众的关切和需求,立法信息采集点工作在基层得到更好的落实。二是与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通过组织人大代表、信息采集员每月10日定期在代表工作室接待选民群众,与代表和群众在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一起学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探讨有关问题等,从中挖掘立法民意,把群众急难愁盼上升为立法建言,在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中,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对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推动立法高质高效发展。立法信息采集点的建设不仅促进了立法工作的改进,还有助于优化基层治理,提升社区治理效能,处理了一批涉及信访、环保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例如,在解决恒裕小区化粪池堵塞问题时,信息采集员通过楼栋长和志愿者向居民收集意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了共识并成功解决了问题。三是与普法宣传相结合,通过走进宪法主题公园,辖区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5”世界环境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深入公园市场、沿街商铺、建筑工地等场所,讲法规、摆事实、谈危害、提要求、征意见,广泛引导群众参与法律法规草案讨论。举办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法治征文,在社区显示屏、居民微信群播放推送民法典故事短视频等,全面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例如,在《定西市马家窑辛店寺洼遗址保护条例》施行前后,工作人员在征求立法意见的同时,向广大人民群众讲解遗址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而加深了群众对于本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使得这些优秀的历史文化得以更好地传承和发扬光大。
  (五)聚“椒”成果守正创新,提升工作质效。通过接收意见建议征询任务,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初步筛选、分类整理、深入分析,提炼出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立法需求和建议,并及时报送反馈,为立法工作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持。椒山社区立法信息采集点与县立法联络点办公室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实现立法信息采集工作在深度、广度中全面拓展。线上开通“我对立法有话说”意见建议征询通道,为信息采集员量身打造“码上提”二维码,以信息化手段赋能联系沟通群众“零距离”,做到服务群众“24小时不打烊”。目前,已线上收集各类民情民意25条,办结17条。线下为积极参与意见建议征集工作的群众发送感谢信,并在社区公告栏积极宣传,同时巧妙应用“积分制”管理,结合社区志愿者积分超市,实行积分存折兑换,探索建立积分奖励新机制,社区干部唐莉香从事社区工作多年,积极收集社情民意,常年位居积分榜第一,积分兑换微小的生活用品作为奖励,这是对建言者本人的认同与肯定,一定程度上也有效激发了居民群众参与立法建议的热情,增强了社区凝聚力。
  二、社区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的实践成效
  截至目前,先后召开22次立法工作座谈会,7次调研,入户走访16次,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定西市城镇用热供热条例》等38部法律法规草案开展立法意见征集,征集上报126 条意见建议,及时把基层声音原汁原味传递给立法机关,其中35条意见建议被采纳,打通了民意收集的“最后一毫米”。
  县人大代表、立法信息采集员张玉霞考虑到酒吧接纳未成年人问题比较突出,她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对草案第五十条中,在场所中增加“酒吧”,即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该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经对比发现,此条意见建议被采纳,并写入法律正式文本。椒山社区党委书记李彦洁走访入户、收集社情民意,提出的“鼓励餐饮提供者通过积分奖励、停车优惠及其他创新方式开展光盘有奖活动,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奖励”的修改意见被新修订的《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草案)》采纳。90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会长藏博在座谈会上提出的“按照当地气候情况,提前供热或延期供热”的修改建议,被新颁布的《定西市城镇用热供热条例(草案)》采纳。只有充分实现工作沉下去、声音传上来,广泛征求意见,法律法规条例才能直指民生领域的难点痛点,实现靶向发力,服务好群众,更好地推动法规条例的顺利实施。
  椒山社区立法信息采集点设立以来,接待全国人大、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福田、福建龙岩、四川广元、内蒙赤峰等调研团队调研观摩95批次512人;《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甘肃卫视《今日聚焦》等中央媒体专题报道12次;《临洮县洮阳镇:基层立法联络点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被评选为甘肃省第三十二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2022年在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临洮立法联系点设立二十周年座谈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受邀参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嘉峪关研讨会”并作了交流发言。“小站点”凸显“大担当”,全面完善的征询体系、丰富多样的汇集渠道、迅速畅通的反馈机制,使得居民的各类意见不仅能被听见,还能被落实,一批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金点子”真正变成了“金果子”。  
  三、社区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面临的困境
  历经八年探索,椒山社区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工作和建设经历了从摸着石头过河到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的过程,在联系群众、收集民意、汇聚民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很多创新工作功能还不完善,在参与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实践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众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汇众力,聚众智,扩大基层群众的参与度、联系面、代表性,是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工作的活力源泉。当前大部分基层站所单位和信息采集员都能正确认识立法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基层立法工作中来,但仍有少数单位和个人对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工作的认识还存在误区,认为立法工作与己无关,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关注,导致公众的参与度不高。另一方面,由于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有限,不能更加准确地领会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公众积极性不高。 
  (二)队伍结构有待优化。由于立法工作对法律专业水平有较高的要求,无论是对群众提出意见的引导,还是对收集到的意见分析梳理上报,乃至配合立法机关进行立法调研并撰写专业的调研报告等,都需要一定的专业能力为基础。而目前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队伍中,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立法联络员、信息采集员均为兼职,且具备专业素质要求的人员占比低,虽然聘请的司法咨询专业队伍对因立法信息采集队伍专业知识不足导致的工作欠缺做了尽可能的弥补,但仍然不能完全消除队伍总体专业能力不高对工作的制约。 
  (三)互动机制不够完善。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作为最基层的意见建议采集窗口,存在意义本应该是连通与公众的互动,对于采纳的原则、采纳标准以及反馈方式均未形成一套较为流畅的机制,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热情降低,因此群众认为,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社区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的工作思考
  (一)强素质重激励,为公众积极性赋能。通过开展普法宣传举办法治讲座、组织立法知识培训等活动,帮助群众了解立法的意义和作用,提高其法律意识和参与能力。其次,应将激励机制落实在书面中,而非停留在口头上,应明确意见建议被采纳的奖励,激励的方式以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才能充分激活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队伍提效能,全领域吸纳优秀人才。队伍建设是推动提升工作效能的关键,信息采集员队伍应该主要聘请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且有时间、有精力参与立法活动的人员,可以尝试吸纳律师、人大代表、司法机关、法律教育者、具有相关专业背景者等人员进入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队伍。同时,要对信息采集员队伍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培养其法治意识和立法工作的积极性,加深信息采集员对于立法工作的理解和运用,提高他们用“法言法语”解释事物本质的能力,才能提高立法建议的质量和水平,保障立法工作高效运转。
  (三)建机制强保障,全方位延伸工作触角。立法信息采集点建好很重要,用好更重要。上级机关应注意加强与信息采集点的日常互动,关注采集点管理运行和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同时,建立及时、有效的反馈机制,确保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得到及时回应和处理,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反馈渠道、定期发布反馈报告等方式,增强群众对立法工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提高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实际效果,推动地方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进程。(  临洮县洮阳镇人大主席 于荃, 洮阳镇人大办干部  孙小茹)